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湖南大学创建高水平大学规划》,结合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战略。
一、现状分析
(一)主要成绩
2001年以来,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在实施学校第一阶段发展战略过程中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1. 学科布局趋于完善。恢复和新增了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新闻传播学等7个一级学科,初步构建起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学科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从1个增至9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门类从2个增至7个,建有“国际贸易学”等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8个。
2.师资队伍实力明显提升。现有哲学社会科学专任教师813人,其中教授270人、副教授311人,新增国家教学名师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5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励计划4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1人,培育了一批高端人才。
3.科研能力显著增强。迄今为止,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11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6项、重点项目18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建设项目2项;发表论文共计14283篇,其中SCI、SSCI、A&HCI收录59篇,获得部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60项;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并形成文理工交叉融合的态势。
4.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现有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门,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3个,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2个,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2篇。近三年获得SIT国家级计划近200项,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在国内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5.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导向,目前已在区域和产业发展、文化软实力、廉政建设、“两型”社会、信用体系、法治湖南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研究领域,为政府决策及企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政策建议、咨询报告,逐步打造了若干具有“湖大特色”的社会服务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国家、区域发展的要求和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家级重点学科少,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不多,部分学科队伍体量偏小,发展欠平衡,优势不够明显;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大师缺乏,全国知名的学术领军人物不多,部分学科存在学术带头人断层问题,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相对落后,研究团队和学术梯队建设亟待加强;高层次的科研平台搭建不够,持续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前瞻性、战略性、交叉性的研究少;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须不断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偏少,评价体系须进一步完善,国际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文化强国”战略、“四化两型”建设和独具文化特质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具有世界影响、中国气派、湖湘精神、湖大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
(二)建设思路
继承岳麓书院千年优秀办学传统,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以学术领军人才培育和引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开放发展,营造“自由平等,兼容并蓄”的学术氛围,切实加大投入,构建大平台、组建大团队、承接大项目、产出大成果,推动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
(三)主要目标
——完善学科布局,充实学科内涵,提升学科品质,逐步使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中的部分学科达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水平,其他学科形成显著特色,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学派,构建优势学科更具活力、新兴交叉学科不断增长、特色鲜明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力争使社会科学总论进入ESI前1%。
——新增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50项以上,建成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5个,获得国家级奖励10项以上,建设8~10个高端研究平台和有影响力的智库,建成一批文科实验室和专题数据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普及与推广传播,推出一批“名嘴”和名师。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
——造就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形成若干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建设一支结构优化、业务精湛、潜力巨大的师资队伍。
——培养特色人才,造就社会精英,为国家和地方输送一大批视野开阔,术德兼优,人文素养、科学精神与创新能力兼备,具有湖大特质的毕业生。
——坚持学术自由,维护学术平等,尊重自由探索,鼓励团队攻关,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机制和分类管理体制,完善以“质量、水平、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培育具有千年学府气质的大学文化和制度环境。
三、发展举措
1.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出台《湖南大学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设立“学术领军人物引进”、“资深教授遴选”、“岳麓讲席”、“杰出人才培育”、“青年学术骨干培养”、“海外博士招聘”、“创新团队资助”和“专职科研队伍建设”等人才建设专项,着力培养50名学术领军人物、450名中青年学术骨干,构建一支学养深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2.人才培养提质计划
改革本科培养体制,试点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人才培养项目,推进国家创新型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分学科制定实践教学标准,重点建设物流仿真、艺术基础实验中心和语言实训中心,构建现代实验教学体系。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跨学科创新中心推进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加强与企业、科研院所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
3.基础理论领域扶持计划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立足岳麓书院,大力扶持哲学、文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发展,重点支持文化软实力、传统经学、书院文化、世界古文明比较、诗文词赋、村落文化等特色领域的研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推出一系列有影响、原创性的研究成果。
4.应用研究领域支持计划
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构建产学研用合作新模式,重点打造国家文化软实力、廉政建设等3~5个国家级战略咨询智库;成立“湖南发展研究院”,设立“湖南研究专项”,重点加强区域发展、信用体系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法治建设以及文化产业等应用研究;整合校内外资源,扎实推进“中华传统文化”和“产业金融研究”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全面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社会的能力。
5.跨学科交叉领域培育计划
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依托国家超算长沙中心等平台,整合经济、法学、历史、管理、土木、建筑设计等学科力量,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和集成,重点扶持社会计算、空间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等跨学科问题研究,催生一批新兴交叉学科。
6.国际交流拓展计划
实施“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化推进计划”,加强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设立“湖南大学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专项”,重点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论坛;以海外合作学校、孔子学院为依托,实施“文化海外推广专项”;支持在国际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在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著作,支持名作外译,重点资助能增进世界了解当代中国、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和传统文化,推动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的学术成果。加快推进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重点资助项目、基地和平台合作,积极探索国内期刊国际化以及与外国出版商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
7.数字人文建设计划
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信息网络平台与数字图书馆建设,设立“学科专题数据库建设专项”,重点建设中国城市经济发展、基础文献、湖南图库等30个具有社会调查、统计分析、案例集成功能的学科专题数据库;设立“文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重点建设20个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突出研究方法创新的文科实验室;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进程,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哲学社会科学数据资料交换中心。
8. 社会影响提升计划
制定和施行《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推广办法》,启动“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千年文库项目”,彰显湖湘文化品牌;开展“名师、名家推介”,积极推荐学校名师参与“百家讲堂”、“湖湘大讲堂”、“国家精品开放课程”等活动,塑造文科品牌名师;依托中国书院博物馆、湖湘名人馆等机构,以岳麓书院论坛等为载体,建好“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基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四、支撑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顶层设计;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校内学术领军人物组成“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战略决策咨询委员会”,为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与战略建议;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本战略实施中的具体事项;成立“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管理机构;建立普通研究机构、重点研究机构、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三级学术组织体系,修订和完善《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各类研究机构的分类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科学安排“985工程”、“211工程”以及学校预算安排的各专项建设资金,保障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在学校总体建设经费的增量部分优先考虑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确保哲学社会科学投入稳步增长。
(三)进一步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制定《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考核体系实施办法》,针对不同评价对象、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和不同成果形式,健全和完善符合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的分类评价标准体系。在人才引进、职务聘用、考核评估中淡化量化指标,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制定《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发展指标专项奖励办法》,发挥学术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
最后更新于: 2012-11-05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