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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03 浏览量: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科教强省建设,构建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达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有厚实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选题(见附件)进行申报,选题即课题题目,不得修改,否则不予立项。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 4 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 2 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 2 年,课题 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今年年底前按要求推出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每所本科院校和省级科研机构限报 项,每所高职高专院校限报 2 项,每个市州限报 1 项。课题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课题申报请搜索登录“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j1.ping2000.com),申报人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相关资料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点击“规划办”栏目查阅。校内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26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21860

附件:2024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