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6年至202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经全国教育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并认真填写《申报评奖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
二、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参评成果原件1 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请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评奖材料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收齐汇总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并将《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 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曹诗婷邮箱:cst11@hnu.edu.cn。社科处不接受个人材料报送。
联系人:曹诗婷;联系电话:88822003;邮箱:cst11@h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