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推动各智库单位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战略及地方发展需求,聚焦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高层次战略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根据《湖南大学智库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试行)》(湖大科字〔2020〕27号),现开展智库成果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被党政部门采纳、应用或相关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的智库成果。
(二)在内部咨政研究刊物、媒体等发表的研究报告、理论或评论文章、决策研究文章。
(三)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校内智库机构或智库专家为第一署名的智库类成果。
二、材料报送
申请者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智库成果相关材料,申请者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由二级单位收集汇总交推荐表及成果复印件各6份(专著可报送1本)至校办公楼社科处119办公室,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联系人:彭嘉璇
联系电话:88822806
智库成果认定推荐表.docx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