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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8 浏览量:

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法治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法治专项面向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需要,重点资助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法治基础,服务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2.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法治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专项。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研究力量,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法治专项申报不限额。请务必重视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的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培育项目,如果是应用研究或综合研究,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如果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项目申报材料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申报时间安排。申报系统于4月30日零时至5月29日17时开放。课题申请人需提前完成平台注册(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待社科处审核后可开始填报。《申请书》盖章页社科处将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其扫描件请于527日向社科处索取,申请人将全文(有签字并盖章)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最终版请于529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安排。申报所有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社科处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每个项目打印1份,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