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20〕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要求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铸造精品”的遴选与培育原则。鼓励立足学科前沿,聚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以及把握研究方向、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在所申报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原则上要求主持过国家级项目。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学术思想前沿、研究方法新颖,研究方案可行,与国家各类重大科研计划方向联系紧密。鼓励跨学科和联合校内外相关专家开展研究,鼓励与实际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同期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
4.已获重大培育的教师不再重复资助。
5.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思想品德、崇高的科学精神和端正的学术风气,没有不良的学术诚信记录。
三、培育计划
重大培育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10项,首拨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培育周期为3年。
四、申报流程
1.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申请书》(见附件),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4月25日将纸质版交至社会科学处119室,电子版发送至潘老师OA邮箱。
五、其他要求
1.获准立项的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即为有约束力的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约定开展研究工作。
2.负责人须每年凝练撰写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并组织团队积极申报本研究领域相关的重大项目。
3.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视为直接结项。
4.培育项目剩余经费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予以下拨。
5.重大培育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而使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经学校批准可变更主持人,继续完成研究任务,或核准后终止培育。
联系人:潘老师,88821860
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度重大项目培育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