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智库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试行)》(湖大科字〔2020〕27号),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智库成果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
1.被党政部门采纳、应用或相关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的智库成果。
2.在内部咨政研究刊物、媒体等发表的研究报告、理论或评论文章、决策研究文章。
二、材料报送
1.申请者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智库成果和证明材料。
2.申请者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3.由二级单位交《推荐表》及成果复印件5份(专著可报送1本)、《汇总表》1份至校办公楼社科处119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