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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1 浏览量:

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要求

(一)专项课题申报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的课题申报,由社会科学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校、教师培训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单位的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为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人员、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相关教育科研机构(中心)人员。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请咨询专项课题管理单位联系人。

(二)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

(五)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委托单位按各专项课题的申报指标数进行申报(见附件2)。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1. 申报人网上申报。申报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申报系统申报(首次申报人须先注册后申报)。《申请·评审书》先报社会科学处确认,再由社会科学处负责网上提交到专项管理机构(部门)。

2.提交纸质材料。根据评审程序需要,申报人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社会科学处统一报送到专项管理机构(部门),不受理个人申报。

3.专项课题评审。专项课题由各专项课题管理机构(部门)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评审。评审按照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匿名初审、实名复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四、其他事项

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331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昕彤 88821860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标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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