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成果的范围
凡在湖南省工作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主要包括:
1.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2.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3.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应用采纳的调研报告。
不属申报范围的有: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二)申报数量
每人最多申报1项个人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即申报成果的作者在本次鉴定评审中最多以一次独著身份和一次合著身份出现。
(三)成果鉴定的等级标准
成果鉴定结论分为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鉴定、不能通过鉴定五个等级。凡鉴定结论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的鉴定成果,给予以下奖励并推介:
1.依据惯例,若不是省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将确认为省社科评审委立项课题(不资助、无需结题)。
2.申报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可作为参考因子。
3.择优在有关媒体宣传、呈送省领导参阅或推荐到实际部门转化应用。
(四)申报过程、材料及时间节点
1. 2016年6月15日起至6月27日17:00为网上申报阶段。各单位申报者登录“湖南科研网”在“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中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的不用再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个人账号在线申报。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每个文件不超过30M,若文件过大可分解成多个文件上传。个人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提交社科处审核并正式提交省社科评审办。请申报者按时进行申报,逾期不候。
2. 成果鉴定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指标分配为5项。若网上申报超出限额,我处将组织评审遴选。
3. 2016年7月1日至4日为申报纸质材料阶段。 我处将电话通知申报人递交纸质材料。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须申报一份与网上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以及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将《鉴定申请表》的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档案袋面上。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未尽事宜, 请参照《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88822806
湖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6.6.14
附件:
1.《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
2.《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
3.《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
4.《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著作类)》
5.《2016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论文类)》
6.《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