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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城乡规划领域重大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8-01-05 浏览量:

 

关于征集城乡规划领域重大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十九大及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规划研究工作,夯实行业基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技术水平,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省住建厅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城乡规划领域重大研究课题库,特向各相关单位征集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扣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从湖南省实际出发,充分应对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围绕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政策创新、技术革新、服务提升、信息集成等关键领域,积极开展前瞻性、基础性、整体性的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和规划研究,为城市发展和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人文规划、绿色规划和智慧规划。

 

二、主要类别

课题分省级重点课题和地方自主选题。

(一)省级重点课题。主要指为服务全省规划行业发展而开展的重要课题研究,主要包括:

1.新时期城乡规划作用(落实十九大精神、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传承发展中华文化等);

2.城乡规划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框架设计、规划编制审批、放管服、规划执法、管理机构设置、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

3.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双修(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新型城镇化评估考核体系、城镇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城市双修配套政策和技术规定、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等);

4.省域空间规划(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全省统一的空间用地分类标准,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差异化管控,空间规划核心要素有机整合和动态调整机制,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引,市县空间规划数据标准等);

5.区域性城镇群(都市区)发展与规划(长株潭、环洞庭湖、渝长厦高铁沿线、郴州大十字城镇群等);

6.总体规划改革(多规合一、实施评估、纲要编制、规划审查、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部门协同管理模式、对下层级控规和专项规划的影响等);

7.综合交通体系(通用航空和高铁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轨道交通适用性分析、城市轨道线网规划、慢行系统、公共停车、共享单车等);

8.城市风貌和空间特色塑造(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编制导则、城市空间和建筑风貌塑造指引、城市特色评价体系、重要区段景观设计、城市家具等);

9.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资源调查整理和研究、全省保护发展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引、历史文化街区确定和历史建筑认定标准研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与价值评价体系研究、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实施机制等);

10.规划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与应用(全省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一张图、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性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及应用研究、规划遥感监测等);

11.规划管理效能提升(建设项目报批流程重塑、一书三证核发制度优化改革、违法建设处罚自由裁量权界定、规划公示制度、规划条件复核、村民违法建房的处罚等);

12.其他。

(二)地方自主选题。

各地结合地方实际,根据当地规划工作的重点技术需要,可自主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应注重所选课题的前瞻性和典型性,鼓励适度超前,力争研究课题可在全省推广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1.立足当地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及下层规划编制体系改革研究;

2.立足当地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研究(包括城乡规划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开发、面向“多规合一”的规划管理流程等);

3.城市路网结构优化研究(包括街区制推广、路网加密改造规划编制和实施、立体停车和错时停车等);

4.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落实、分区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的城市设计等);

5.城市专项规划(就医、就学、养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等);

6.城市品质提升、公共空间整治和城市家具艺术化;

7.乡镇规划管理体制和农村建房规划监管机制研究;

8.简易村庄规划编制;

9.镇区、集镇规划创新与改革探索;

10.其他。

 

三、引导支持政策

(一)研究课题采取“公开征集、择优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对于符合要求的“省级重点课题”,经湖南省住建厅及省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查后,列入《湖南省城乡规划领域重大研究课题库》。“省级重点课题”主要由省住建厅牵头组织,分期分批开展研究。地方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自主选题”的研究,并可向住建厅申请列入“省级重点课题”。

(二)建立课题库动态监管机制。根据国家、省新的工作部署和出台政策,适当增加或补充征集研究课题,并可对已列入课题库的课题研究内容进行更新,实施动态管理。

(三)给予重大研究课题资金补助。列入实施计划的“省级重点课题”,住建厅将争取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地方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地方自主选题”,如对全省行业发展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住建厅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金额另行确定。补助资金的申报严格执行省相关规定。

 

四、报送要求

(一)鼓励结合教学内容,跨专业、多学科融合(如交通、建筑等)综合开展研究选题。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湖南省城乡规划重大研究课题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18125日前连同电子稿报社科处。社科处联系人:谢双双,电话:0731-88822806,邮箱:xie_ss@h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815

 

 

附件:湖南省城乡规划领域重大研究课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