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目前国内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级别最高、最具影响力的奖项。根据往届评奖进度安排,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准备
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常见问题解答等(见附件),填写好申报评审表,并提前收集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引用情况、转载情况、书评、再版或多次印刷情况、相关评价等)。
二、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预计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可参评成果类型预计有4种:(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请综合考虑成果形式和质量,推出更具竞争力的成果。
三、材料报送
预计本届成果奖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评审表需启用宏进行填写,请提前熟悉相关操作。请各学院汇总申报评审表后于4月2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交社科处2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ie_ss@hnu.edu.cn。社科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阅。
社科处联系人:谢双双、李恩军 联系电话:88822806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申报评审表
4、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