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处工作职责

2012年05月23日 

社会科学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

一、发展规划与制度建设

1、制定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总体规划,把握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总体方向,促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和谐、快速、健康发展。

2、了解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动向和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的整体动态,推动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改革。

3、起草、出台学校有关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重要文件和管理制度。

4、加强与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领会和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与建设的最新精神。

二、研究基地与科研机构管理

1、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级研究基地的建设规划、申报。

2、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级研究基地的日常管理、科研管理、信息采集、评估考核。

3、学校各级各类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三、科研项目管理

1、组织各级各类人文社科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司局级以及校级各类项目的申报。

2、负责各级各类项目的年度检查、中期检查及项目结项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负责社科科研课题经费配套的登记、审核工作。

3、组织和协助本校教师争取各类横向科研开发项目及境外项目。

4、组织我校专家参与校外各级各类项目的评审和结项鉴定工作。

四、科研成果管理

1、负责各级各类及社会力量奖励申报及管理。

2、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管理、登记,促进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3、组织申报省级社科理论著作出版资助及我校社科著作出版资助。

4、及时向主管部门推介我校专家的科研成果,编辑出版历年《湖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目录汇编》。

5、负责全国普通高校科技统计年报(人文、社科类)工作。采集、核实并录入全校文科单位论文、著作信息。

7、负责职称晋升科研材料核实工作,文科单位科研考核、奖励工作,为各类学科建设、评估提供科研数据。

8、负责学校各类引进人才、外聘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鉴定工作。

五、学术道德建设

1、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教师和研究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

2、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审核、认定工作。

六、学术交流与学术合作

1、加强对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类学术会议的指导和管理,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与国际接轨。

2、负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国际会议、国内会议的协调、沟通和管理。

3、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各学院与国内外学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4、负责全校会议场馆的审批,对所申请场馆的会议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七、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2、负责湖南大学社科处网站管理工作,负责网页的维护与更新,负责网上投诉和建议的答复。

3、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日常接待、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4、负责办公室文件、通知、信函等办公文件的收接。

5、负责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6、负责社科科研保密工作。

八、其他工作

1、 配合学校其他中心工作。

2、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负责对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研秘书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4、 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临时指定的工作。

 

最后更新于: 2016-03-08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