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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科学创新活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4-20 16:47:35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全省社会科学活动创新,更好地激发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省社科联决定在全省开展社会科学创新活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一周年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社会科学创新发展,通过运用新观念、新创意、新举措,在组织建设、学会管理、社科普及、咨询服务、人才队伍、平台打造、社科评价等方面开展的社会科学创新活动,形成了好做法、好成效、好经验、好反响,在当地乃至全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对于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从申报的案例中(各地各单位不限定申报数额)评选30个左右典型案例,已经在省社科联申报并获得资助的各类项目不再进行重复申报。
  二、评选标准
  1.创新性。案例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围绕社科组织的工作职能、平台阵地、服务手段等进行创造性地拓展,在内容和形式上有突破和创新。
  2.实效性。案例针对性强,解决了当前存在的主要或普遍问题,或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产生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以及获得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繁荣发展社会科学发挥了有效作用。
  3.示范性。案例具有广泛的示范指导和典型推广意义,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在推动全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中具有较强的推广借鉴价值。
  三、工作步骤
  1.组织申报:5月15日前,各拟申报单位对本单位开展的社会科学创新活动案例进行梳理,认真填写《“社会科学创新活动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与佐证材料一并报社科处(联系人:袁野;电话:0731-88822806)。经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审批同意后,报省社科联办公室(联系人:严琼;电话:0731-89716016;邮箱: 342750223@qq.com)。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确保主题突出、表达准确、材料详实。
  2.专家评审:从社科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织集中评审,推荐出入选名单。
  3.党组审定: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定入围名单。
  4.媒体公示:将拟入围名单在红网、湖南社科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给予资助: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对评选结果采取“以奖代促”的方式,给予相应资助,会商省财政厅安排相应经费。
  四、宣传交流
  典型案例在全省社科系统进行通报,并在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形成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湖南大学社科处
  2017年4月20日

最后更新于: 2017-04-20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