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须知

2020-10-20 21:40:56 

可以结项了吗? 

1、是否已取得符合申报书的预期成果? 必须完成项目预期成果。

2、发表的论文是否只标注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不允许多个项目资助。 

3、经费是否已经合理合规地使用?与预算出入大吗?若与预算出入较大,需要申请预算调整(到计划财务处科研科办理,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22945);学校预算调整流程走完后,将财务处盖章审批之后的《湖南大学财政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电子版拍照发送至597565275@qq.com,同步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上提起预算调整,社科处将审核通过。 

4、书稿是否已经查重?专著、研究报告、未发表的论文必须查重,社科处代为进行。请将书稿所有部分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597565275@qq.com,在邮件正文中写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和成果作者。请把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都列入作者(名字之间用“;”分开),这样“去除作者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才相对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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