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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1-07 10:06:02 

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省教科 “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已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含各类专项课题)且尚未正式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本年度计划立项课题30项,类别分为重点资助课题(5项)和一般资助课题(共25项),重点资助3万元,一般资助1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

五、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所本科院校一般不超过3

六、课题申请人需提交《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3双面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分开装订,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课题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后须填报《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和表格均可从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课题申报栏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交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课题申报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123日。申报材料须由社科处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超申报名额、逾期报送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均不予受理。

省教科规划办联系人:

谢剑虹 073184402926(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王宁权 073188090351(省教育考试院科研处)。

社科处联系人:

唯 88822806


附件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推动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发展,为新一轮高考改革贡献湖南智慧,特制定课题申报指南。本年度专项课题立足全省专业考试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聚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和创新研究。重点研究两个专题:新高考改革中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研究、教育考试管理创新研究,并兼顾教育考试改革其他问题研究。每个专题设置若干选题,申报者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和方法,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作适当修改。

一、新高考改革中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研究

1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2.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的招生志愿研究

3.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的招生录取办法研究

4.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师范类院校招生录取问题与对策研究

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关联性研究

6.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研究

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式方法优化研究

8.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策略研究

二、教育考试管理创新研究

1.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工作综合管理创新研究

2.国家教育考试规范化考点优化研究

3.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保障体系创新研究

4.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分创新研究

5.新形势下招生考试监督机制创新研究

6.国家教育考试中新技术的应用研究与实践

7.新高考背景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创新研究

三、教育考试改革其他问题研究

1.教育考试文化生态及影响因素研究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创新研究

3.国家教育考试诚信问题与对策研究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1月7日